受害者权利法案

根据O.C.G.A. 第十七章, 乔治亚州犯罪受害者权利法案, 桃县警长办公室提供了以下信息.

如果你是以下一项或多项罪行的受害者或受害者的家属:

  • 持械抢劫
  • 纵火
  • 殴打/殴打
  • 入室盗窃
  • 虐待儿童
  • 车辆杀虫剂
  • 杀人
  • 车辆杀人
  • 绑架
  • 鲁莽的行为
  • 车辆严重伤害
  • 对儿童的性剥削
  • 性电池
  • 盗窃

那么你有权知道以下内容:

  • 被告有可能在审判前被释放
  • 你,作为受害者,在刑事司法程序的各个阶段都有一定的权利
  • 有关您的权利的其他信息可以通过联系刑事司法协调委员会404-559-4949获得
  • 您可能有资格获得因受害而产生的某些自付费用(来自国家紧急基金)的货币补偿;
  • 您可以致电478-825-8454与桃县受害者/证人援助计划联系,或致电800-338-6745与州长受害者援助热线联系,寻求帮助或澄清您的权利;
  • You must be notified, by the investigating law enforcement agency, of the accused’s arrest; and
  • 如果您希望被联系,您必须向调查执法机构提供您的当前地址和电话号码. 呼机或手机号码是不够的.

其他重要信息

任何收到性侵犯医疗账单的性侵犯受害者都应该致电478-825-8637与桃子县警长办公室联系. 如果您收到考试其他部分的账单,请致电478-825-8454与受害者/证人援助计划联系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