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害者权利法案
根据O.C.G.A. 第十七章, 乔治亚州犯罪受害者权利法案, 桃县警长办公室提供了以下信息.
如果你是以下一项或多项罪行的受害者或受害者的家属:
- 持械抢劫
- 纵火
- 殴打/殴打
- 入室盗窃
- 虐待儿童
- 车辆杀虫剂
- 杀人
- 车辆杀人
- 绑架
- 鲁莽的行为
- 车辆严重伤害
- 对儿童的性剥削
- 性电池
- 盗窃
那么你有权知道以下内容:
- 被告有可能在审判前被释放
- 你,作为受害者,在刑事司法程序的各个阶段都有一定的权利
- 有关您的权利的其他信息可以通过联系刑事司法协调委员会404-559-4949获得
- 您可能有资格获得因受害而产生的某些自付费用(来自国家紧急基金)的货币补偿;
- 您可以致电478-825-8454与桃县受害者/证人援助计划联系,或致电800-338-6745与州长受害者援助热线联系,寻求帮助或澄清您的权利;
- You must be notified, by the investigating law enforcement agency, of the accused’s arrest; and
- 如果您希望被联系,您必须向调查执法机构提供您的当前地址和电话号码. 呼机或手机号码是不够的.
其他重要信息
任何收到性侵犯医疗账单的性侵犯受害者都应该致电478-825-8637与桃子县警长办公室联系. 如果您收到考试其他部分的账单,请致电478-825-8454与受害者/证人援助计划联系.